English

唐山根治公费安装购买电话

1998-05-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蔺玉堂 我有话说

本报石家庄5月11日电近日从河北省制止奢侈浪费汇报会上了解到,为彻底根治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使用移动电话问题上的奢侈浪费现象,唐山市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现有公费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全部实行“折价出售、定额补助、节约归己、超支自负”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一律不准再用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和为个人购买移动电话。

——凡在职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住宅电话一律按每部300元作价出售给个人,离退休干部可自愿购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1997年底初装费40%折价出售给个人。

——副县以上领导干部住宅电话实行定额补贴。在职正市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定额补助1000元,副市级850元,正县以上离退休干部600元,副县级500元,由单位公用经费列支,随工资发给本人,个人去邮电部门结算,节约归己,超支自负。今后新提职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享受相应标准住宅电话补贴,初装费和话机费全部自负。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的公费移动电话,一律按1997年底同类机型购置费和入网费的30%折价出售给个人,原持机人可优先购买,不愿购买的上缴财政或调剂他人购买。

——取消领导干部个人专用手机。各单位移动电话实行“定编控制,定额管理”,话费每部每年5000元。

——党政机关和个人一律不准占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移动电话,不得变相公费安装住宅电话或向企事业单位索要、摊派安装住宅电话、购买手机及话费,违者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